责任保证书

时间:2025-03-29 21:52:49
责任保证书(汇编15篇)

责任保证书(汇编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保证书,保证书便于上级组织或集体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保证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责任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责任保证书1

为进一步规范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按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由公司领导、安检科和业务科室组成,一人轻伤事故由吴忠德带队调查,重伤或多人轻伤事故由李岩带队调查,机电、运输事故由李志刚带队调查处理。

三、接到事故汇报后,公司领导、安检科和业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现场人员及事故当事人进行问询,并做好调查笔录,被问询人签字画押。

四、事故报告必须遵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责任保证书2

姓 名 系(部) 专业班级 离校时间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形势

(推荐或自联) 就业单位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详细通讯地址 安全责任

保证内容

毕业生离校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学校将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文明公民,自觉维护学院和大学生形象;

2、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按时返校参加毕业考试、论文答辩等教学环节,按时返校办理毕业派遣有关手续;

3、离校实习期间,由学生家长负责对其学习和生活进行监督,学生本人、财产安全全部由其家庭和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到达实习单位后和返校前,要及时向系或班主任报告情况;实习期间,每月须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5、实习期属实践学习,学习期结束后,学生须凭实习单位实习鉴定到校领取毕业证书(须符合毕业条件),如实习期间违纪、违法被实习单位淘汰,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发毕业证书。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

审核签字 系(部)审核

(盖章)

责任保证书3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 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 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

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 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 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 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责任保证书4

发包人(全称):

为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能安全顺利进行,我公司向贵集团承诺:

我公司对工程责任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及可能出现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我公司将积极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通过板报、墙报、张贴标语等形 式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交通安全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我公司的 车辆设备司驾人员及交通安全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市有关部门

组织的专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公司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人,项目经 理或建造师为第一责任人,做好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建立交通安全岗位责任 制,并在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安设交通导向及限速标志,确保施

工区、生活 区及办公区的交通安全。

我公司将在生产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设专职交通安全员,全面负责该区域的 交通引导、疏解及交通安全。

我公司保证杜绝违法行车、不文明驾驶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本单位所 属车辆及司驾人员文明行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与本单位驾驶员签订安全行 车责任状。

我公司接受贵集团按照国家、辽宁省和本溪市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交通安全的 监督和检查,贵司有权对我公司在施工期间所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屡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清除施工现场。

我公司将于分包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承担分包商的交通安全连带责任。

本保证书作为《 合同》的附件,经我公司代表签并 盖公章后,于签字日期当天生效。

保证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责任保证书5

一、如果办公室发生任何因为管理不当引起的安全和火灾事故以及事故所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将由当天的值班主任及造成事故的第一当事人本人负全部责任,生地所不负任何责任。

二、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一定要签名登记,否则值班主任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记录在当天的值班日志。不履行相关责任的值班主任和学生将愿意接受研究生处的一切纪律处分。

三、我本人对我办公室的个人相关物品与财产负责,同时,我会积极配合办公室值班主任及同学的.管理与监督,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吸烟、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严格遵守“九楼综合学生办公室管理条理”和所里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我得到同学的举报和研究生处的量化打分表现差我愿意接受研究生处的相关处分。

四、我保证我已经阅读了“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的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一切后果我本人愿意负全部责任。

五、本《学生办公室安全与责任保证书》一式三份,由研究生处、办公室主任、个人各执一份。从签发责任书当天起有效!

  学生签名: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责任保证书6

为了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动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 ……此处隐藏4415个字……自留宿外人。

19. 不翻越墙头,大门。

20. 不骑摩托车,自行车。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后果自付!此保证书一经签订之日起到到初中毕业期间均有效。

  班主任签字:蒲定菊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20xx年3月11日

责任保证书14

学校食堂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门。加强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是落实学校"安全第一"的基本策略。为了增强食堂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根据炊事员的职责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1、炊事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戴首饰。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2、炊事员要全面安排布置食堂卫生工作,抓好食堂管辖的`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污染、无油污,水沟要干净、畅通、无异味。

3、加强餐用器具的消毒工作,每次用餐后其用具都必须进行消毒。水池、锅及其他用具都要及时清洗干净。

4、炊事员要按厨房特点分类有序存放物品,粮食存放有防毒、防霉、防鼠措施,蔬菜清洗、消毒符合卫生标准。

5、炊事员要做到生熟刀与案板分开,洗荤、蔬菜水池分开,清洗炊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6、按不同的季节消杀四害,尤其夏秋两季作为蚊、蝇、蟑的消杀季,坚持采用综合治理,做到无蚊蝇蟑螂。

7、炊事员要注意用电、煤气的安全,对用电、用气结束时,要马上关闭。食堂门窗及时关好,人一旦离开随手关门关窗。

8、经常关注食堂的用餐情况,一旦发生特殊情况马上报告。

校长签字(章): 炊事员签字(章):

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

责任保证书15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矿长)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以下事故隐患承担责任:

(一)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二)特工种人员不全。

(三)吨煤不低于10元安全资金未提取或未投入安全设施中。

(四)违反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命令,强行组织生产。

(五)因故停电、停风,不撤离井下人员。

(六)超层越界开采或多井口出煤。

(七)不审核瓦斯报表或瓦斯超限时强行组织生产。

第三条生产副经理(矿长)对以下行为承担责任:

(一)不按审批的采掘计划作业,计划外组织生产。

(二)施工或作业无质量标准或不进行质量考核。

(三)不经常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当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没有生产服从安全。

第四条安全副经理(副矿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工人未进行培训上岗作业;特工种无证上岗作业。

(二)对安全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不力。

(三)组织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没落实,对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没有提出整改或停产整顿命令。

(四)对事故隐患的责任者不能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机电副经理(副矿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没有组织编制技术操作,安全用电等制度。

(二)设备选型、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三)井下管线混乱、电气设备失爆严重。

(四)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第六条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采掘工程图失真,采掘不规范,作业规程雷同。

(二)矿井风量不足,通风设施不全,通风系统不合理,配风不合理,防尘、防火措施不到位。

(三)“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不向矿长报告处理。

(四)不审核瓦斯报表,瓦斯超限不下命令停产处理。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编制不切合实际。

(二)不能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

(三)对作业或施工质量考核检查不严。

第八条通风科长(队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通风设施质量差、跑漏风严重。

(二)局扇时开时停,局部通风管理差。

(三)不能掌握井下各区域风量、瓦斯量情况。

(四)“一通三防”措施得不到落实。

第九条机电队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不了解井下各种机电设备运转情况。

(二)不能及时组织处理井下防爆设备的失爆情况。

(三)掘进工作面两个闭锁失去作用。

(四)井下供电线路有“鸡爪子”“羊尾巴”等情况。

第十条采掘队长对下列行为承担责任:

(一)不召开班前会就下井作业。

(二)不深入采掘面掌握安全动态。

(三)不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超能力多头组织生产。

(四)发现异常,不能撤离人员,擅自组织生产。

第十一条瓦斯员对下列行为负责:

(一)不有按照瓦斯检查循环图表检查各地点的瓦斯,并填写图表和牌板。

(二)瓦斯检查仪失真。

(三)有害气体超限时,不能下令撤退工人,向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放炮员对下列行为负责:

(一)不能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二)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中有关放炮的要求。

(三)不认真执行火工品的领退制度。

第十三条检身员对下列行为负责:

(一)井下有人员没戴安全帽、没携带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喝酒后下井。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各煤矿企业都要制定事故排查制度,各法人代表、总经理(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二)由于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较易解决的由科室和队组解决;有一定难度由矿解决;难度较大的由矿报县局组织解决。难度大的组织专家解决。解决不了的,关闭矿井。

(三)矿上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每月向县局汇报一次。

第十五条各县(区、市)局要对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对第二条至第十三条人为的事故隐患给予严肃处理。

(一)法人代表总经理(矿长):对企业罚款20万元,取消企业矿长资格证。

(二)副矿长:勒令企业撤销副矿长职务,罚款1-2万元,不得任用。

(三)科、队长:勒令企业免去职务,罚款0.5-1万元,不得任用。

(四)特工种人员:勒令企业开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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